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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2019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全面规范和加强请示报告工作提出明确规定,是新时期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南。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升学院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3月15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集中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委书记王运河主持学习会并讲话。

党委副书记宋春风领学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讨论。会议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管党治党的利器,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制定出台《条例》这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全面规范和加强请示报告工作,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全党统一意志和行动,对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做好请示报告工作,要坚持政治导向。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必须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担当的必须担当。要坚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规范有序,不越级请示,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树立起尽责有为的正确导向,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最大合力。

会议强调,《条例》的制定出台,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学院领导班子要带头学、系统性、深入学,各部门负责同志和全院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扎实认真学。学院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条例》要求明确责任、担当作为,把相关要求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学院要研究制定出台金沙官方版下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监督,严肃政治纪律,建立督查和追责机制。